甲方: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环
保和治安责任,确保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职业病,避免环境污染,控制治安
案件的发生, 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 总则
1.1 甲方发包部门应建立施工和承包单位档案,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受到甲方安技部门和保卫部
门的褒奖、诫勉、通报与处罚应列入档案。
1.2 乙方进入甲方实施工程前应将相应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给甲方运营部、
党群工作部备案,资质证明要求详见附注。甲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
工。施工过程中乙方资质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变更工程合同。
1.3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前须向甲方缴纳 万 仟元安全环保和治安风险金(具体要求见附注),
乙方在撤场时甲方根据乙方施工期间安全环保与治安情况予以全额或部分退还。
1.4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的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及相关的管理要求,
因不符合相应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5 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否则不得从事相应的作业与管理。
因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证书从事作业与管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 乙方在作业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
规的要求,并对相应的影响负责。
1.7 乙方应针对相关的作业过程建立和健全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治安消防责任和相关的规
章制度。
1.8 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区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和治安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相关
部门的管理。
1.9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认真做好防
暑降温和防冻保暖工作。
2. 安全环保与治安教育
2.1 甲方发包部门负责人应确认乙方法定代表人“厂长经理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上岗证”的
具备情况,并复印备案,同时抄送甲方运营部、党群工作部。
2.2 乙方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乙方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组织安全教育,新进员
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好记录。未经教育不得上岗。甲方人力
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乙方的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 ,未经教
育和未签订本协议的单位不办理“临时出入证”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方可上
岗作业。
2.3 乙方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和治安教育,提高其意识与
能力。
2.4 乙方安全教育可委托甲方运营部、党群工作部进行,甲方适当收取相关费用,但甲方不承担
经教育培训后乙方作业人员上岗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
3. 安全环保、消防和治安检查、监测与整改
3.1 甲方在组织安全环保和治安消防检查时对乙方作业现场同时检查,对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
或乙方招用相关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未办理“临时出入证”的,依照甲方的安全和治安奖
惩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2 乙方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乙方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
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根据情况组织整改,并及时向作业所在部门汇报,作好记
录。
3.3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应按法规要求组织其参加疾病预防控制部
门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组织的体检。
4. 作业人员管理
4.1 乙方必须严格用工制度,严禁乱雇乱用,私自换人或私自转包工程任务。
4.2 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 严禁使用未满 16 周岁的童工, 不得安排禁忌作业要求的人员从事禁忌
范围内的作业。
4.3 乙方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5.生产作业管理
5.1 乙方在承接甲方外包生产时必须与甲方签订规范经济合同 (协议),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甲方
相关人员均可对乙方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作出安排,并由甲、乙双方单位结算,不与个人发生经济
关系。
5.2 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吸烟者八不准”的规定。
5.3 甲方相关管理人员可安排乙方作业人员从事生产作业以外的生产和辅助生产劳动,不影响本
协议的执行。
5.4 乙方作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落实现场文明生产等现场管理的要求。
5.5 乙方作业人员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环保和消防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电气安全规范和设备操
作规程、安全规程等。
5.6 乙方进入甲方的所有施工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齐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