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
为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施工总包单位重庆松龙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主体安全职责,为更好的管理重庆钢龙•渝东国际工贸物流商城市场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控制在前,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防患于未然。按照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控制,特对进入该项目工程的各分包单位要求签订安全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1.分包单位在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工序安排,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行为予以纠错和一定范围内的处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的操作规程。
2分包单位在使用总包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得随意挪动及拆毁安全防护措施。如确需挪动,必须取得总包单位安全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能挪动,否则,一经发现,总包单位将按照本安全协议对分包单位予以处罚200元-5000元的罚款。
3.分包单位所有施管人员及民工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及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民工做好安全教育,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
4.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及民工必须办理工伤保险交总包单位备案,并完全承担在本工地发生的伤,残,病,死等一切工伤事故,由分包单位负全责,与总包单位无关,一律自行解决。不得以各种理由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如有扰乱总包单位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发生,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进行5000元/次的罚款。
5.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接电,接水,必须在与总包单位衔接好后,合理规范使用,不得肆意浪费。不得在施工区及生活区随意搭接用电,必须取得总包单位水电负责人的同意后才许使用。分包单位在自己的生活区内不得使用水乌龟,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同时无条件接受并配合总包单位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并对自己所在生活区保持清洁卫生。
6.特别说明:电梯分包单位如果在施工中故意将安全防护设施拆走,或者未
及时恢复造成其他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人员坠落电梯井发生事故,则该事故
主要责任为电梯分包单位,发生费用由电梯分包单位全额承担。
7、外墙面施工的班组,不得随意损坏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上架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熟悉技术工人,严禁使用童工、超龄、妇女上外架、拆除连墙杆件、高空抛物、有恐高症、不建康人员上班,违反其中任何一项的处500~5000罚款。
8、分包单位的承包资质必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分包单位应将经过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确认的资信文件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复印一份交给总包单位。
9、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安全资料全权负责,并且按照总包单位要求的工期进行 编制汇总。
以上安全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具备法律效力。
注:后附安全劳动纪律
总包单位: 班组或分包单位:
( 盖章) ( 盖章)
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 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