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义城建设集团大富山庄38#楼项目部
乙方:
为了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特按以下条例实行。
一、 甲方把电梯井交给乙方后,乙方必须重新把每层电梯门洞进行加固并用安全密目网进行封堵、防护;
二、 乙方应在每层洞口处悬挂警示标志;
三、 因楼层还在施工中,为了乙方电梯的电器设备不受水浸泡,乙方应在每个洞口前做好防水措施;
四、 乙方在施工时打开门洞防护进行作业,但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封堵洞口;
五、 乙方应安排专人每天对洞口防护进行定时检查;
六、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疾病、无案底;
七、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
八、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损坏现场成型的产品及财务,不得打架闹事、偷盗、酒后上岗,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每次;
九、 乙方必须在二十天内完工;
十、 乙方安装、调试结束后,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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