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坐落在凤凰大道西延线五里店村 m2的库房,按基价 元/m2出租给乙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乙双方协定年租金 元(大写: 元整),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次年租金。
甲乙双方协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之间按 %递增。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库房。
1、擅自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他人调换使用。
2、利用承租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追要仍然不给付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建场地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土地用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土地性质的。
第四条 甲方负责库房的安全保卫措施及工作,但因乙方引起的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负责,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场地修修缮场地是甲主的义务,在保障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对出租地进行必要有维护,甲方修缮场地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扰施工。
第六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其它外部原因需要征用该地,乙方给予积极配合,租赁协议也就自动终止。
2、合同到期或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场地垃圾等旧物必须按甲方要求清理干净。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协商如果甲方标乙方在租赁期间搬出场地,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费用。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场地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场地,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然租场地,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横贯。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场地,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