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宿迁鑫地置业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的,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一、 工程名称:鑫地名都1#楼 二、 工程地点:宿迁市幸福北路
三、 工程内容:鑫地名都1#楼防火门、进户门、自行车库门
第二条
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包含:材料费、制作、安装费、运输费、机械费、检测费、临时费、管理费利润、施工用水用电费、资料费并含税票及验收等费,参考以上价格,按实计总价第三条工期
1、 防火门、进户门、自行车库门:合同签定后15天进场安装,安
装期限15天
2、 防火门、进户门、自行车库门:按接到通知后45天内进城安装
期限15天。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一次性全部到场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1. 防火门:符合国标03j609规定
2. 进户门:安全防卫门符合防盗安全标准,应有公安部门安全防范检测认证证书,每扇门都有标识门框钢板厚度大于或等于2.00㎜。门体钢板厚度大于或者等于1.00㎜。严格参照国家标准,不惧撞击或破坏力。锁采用通过公安部检测中检测的专用锁,油漆色泽均匀自然美观。
3、自行车库门:板厚度大于或等于1.5㎜扇钢板厚0.8㎜五金配件,坚固耐用、启灵活,锁。
第五条甲方职责
1. 提供工程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及有关设计变更的全套资料 2. 提供合格的门洞口及每层层高控制点 3. 负责协调工作
4. 提供临时仓库、水电接口(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职责
1. 负责合同约定防火进户门、自行车库门的制作和安装。
2. 提供所需的工程资料质保书产品合格证等办理工程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 在合同保修期限内对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并负责无偿维修 4. 委托防火门、进户门、自行车库门制作安装负责人(并有法人委托书)。
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要求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个工
作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和竣工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负责修改,并承担维修所造成的费用,应按设计级验收标准为准。
二、甲方收到乙方竣工完整报告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十天内不予以批准且不能提出正当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三、竣工验收时间以总承包单位确定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四、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问题及相关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乙方超过竣工日期 15 日内未完工,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五、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各项检测费用),竣工验收如有门窗分项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和结算
付款方式
工程造价约万元竣工验收后付总价的95%,留5%作保修金,保修期壹年。
第九条 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顺延
一、 因甲乙任何一方愿意造成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均应提前5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乙方工期顺延;乙方原因造成的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顺延。
二、如确有必要,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通知发出后
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属甲方,由甲方承当经济支出,工期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支出,未经甲方代表认可,工期不顺延。
三、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双方不承担责任) 1.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施工过程中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连续四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适当地交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连通施工用水电及安排相关设施。 4.甲方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5.甲方资金不足或不及时付款导致停工。 6.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不可抗力
第十条工期的提前和拖后
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拖延付给甲方罚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不能超过 十五 天,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保修期
一、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因乙方施工质量不良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限期由乙方修复并承担费用。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费用,乙方配合修复。
三、经乙方同意,在保修期限内甲方可以请第三方代为保修,费用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争议
一、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
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违约,工期顺延;乙方违约,未经甲方许可工期不得顺延。
二、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处承当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三、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合同签约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附件份,经双方确认与篇三:防火门施工合同
项目名称:(三期)
工程名称: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入户门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三期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
入户门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方:市防火门厂
签订日期:2008年 4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