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重庆科技馆幕墙工程处
乙方:石材班组
甲方责任
1. 负责施工用电配合及同总包协调工作。
2. 监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并有权对违规作业进行处罚。
乙方责任
1. 本方必须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皮鞋及光脚上班操作。
3. 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精神不良,高血压,恐高症及有心脏病 的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否则不得施工。
4. 进入脚手架上及两米以上的高空作业都必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严禁违规操作。
5. 各工作日内严禁饮酒及在施工现场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6. 各种工种必须服从现场管理。
7.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班作业。
8. 施工期间的施工用电必须有专业电工负责,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按照用电规范执行,各种用电设备的漏电及接零保护必须完好,严禁 无证人员乱拉乱接。
9. 施工现场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靠近带火作业区。每天必须妥善保管及例行安全检查。
10.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外墙装修。如有损坏,加倍重罚并承担一切后果。
11. 在施工过程中,每天所产生的垃圾必须自行清理到指定位置,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2.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乙方自己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 乙方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形象,严禁违章操作及野蛮施工。
14. 以上各条款望乙方职工认真执行。如违反施工安全规范条例操作,按消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规定处罚。
15. 本协议自签定时起生效,到工程结束自行失效。
1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责任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