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甲方):
危险废物处置收集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四川省危险废物泥沼环境防治法》的特别规定,限定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产生单位必须按规定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HW08)交由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持证单位集中统一收处置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友好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乙方收集处置。本协议的危险废物定义为:废机油HW08
二、甲方负责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厂区内符合有关规范的临时设施中,并在包装物上张贴识别标签及安全用语。
三、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的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协助甲方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协助甲方上交环保部门的转移联单。
四、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壹个工作日内,组织车辆对危险废物进行转运。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处理、处置所涉及的费用及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应的人力支持,协助危险废物安全转运至乙方运输车上。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环保局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完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手续。
六、乙方自备危险废物转移车辆,无渗漏包装工具及具有危险废物从业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且必须定车定人。车辆为 、川 ,人员为: 。如乙方在转移过程中未按协议定车定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承担废机油(HW08)在厂内的收集、临时储存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甲方交付乙方废机油(HW08)后,因该废机油(HW08)在运输、存储、处理及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环境污染等风险和事故均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经双方协商,本协议期内废机油(HW08)回收价格定为 。本协议期内,如废机油(HW08)的市场回收价格高于此价格的,乙方承按照最新的市场回收价格进行回收,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在收集过程中必须爱护甲方的厂区环境并做好清洁工作,做到人走场净。
十、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3年 1 月 1 日至 2014年 12月 31 日,合同期满后,如无异议,双方共同协商续签合同。
十一、乙方每次拉运废机油(HW08),重量依过磅单或其他双方确认的文字凭证为准,再按照第八项的价格当日内在甲方财务部门进行现金结算。
十二、在协议执行期间,若甲方将协议内明确规定并实际产生的废机油(HW08)交予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或自行运输、处置,造成的环境污染或其他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十三、因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问题,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以备环保部门监查、审核,本协议从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