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承包商之间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创造安全、健康、环保的作业环境,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达到以下的安全生产协议。
承包商甲方:
承包商乙方:
承包商丙方:
1、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有条件时应围档整齐,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各种材料按规定区域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必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各自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
2、 承包作业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不得影响他方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
3、 垃圾、土方等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他方作业现场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4、 禁止一方施工人员在他方施工区随意走动,影响他方作业 ,施工作业人员之间严禁发生冲突。
5、 施工车辆出入公司注意交通安全,严格按照《公司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施工现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的提示标志。
6、 严禁挪用他主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及其他应急设施,盗取他方施工材料或设备的加倍赔偿,并视情进行处罚或勒令离厂。
7、 施工现场除吸烟室外严禁吸烟,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进行监护。
8、 严禁闲杂、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作业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拉好帽扣,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五点式安全带,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以免造成人员伤亡。
9、 承包商之间有交叉作业时,须提前互相告知,做好监护,危险作业须输作业证。
10、 严禁承包高作业现场之间随意拉接电线。
11、 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保持现场卫生清洁,每日作业结束时做到“人走场地清”;现场严禁随意小便,乱扔生活垃圾;现场严禁破坏树木、绿化。
12、 其他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3、 承包商之间应遵守(但不限于)以上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一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
14、 本协议承包商各执一份,我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