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内蒙古恒正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分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顺利进行,更为体现该工作的严肃性,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检查内容:
基础验收记录签字是否齐全,基础内是否设置积水坑,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牌是否在规定位置,安全操作规程牌、限载限人牌是否齐全;楼层防护门是否齐全有效。附着道数是否符合规定,五大限位是否齐全、可靠有效,标准节高强螺栓是否紧固,顶升操作平台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挤压现象,转动零部件和轮、轴、平衡臂卷扬机主绳等关键部位是否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有无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钩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效,灵敏可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是否按规定设置,电动机和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做接零保护,是否符合JGJ46-2005规范要求。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三证齐全的设备、设备使用明书等有关资料,并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允许使用的设备。
2、甲方负责设备检查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地面安全警戒线设置,并派专人监护;为安全检查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范围内,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自身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特种作业证书、健康证明、二代有效身份证。
4、检查所需费用根据双方协商,待检查完毕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5、甲方必须在安全检查前,告知乙方其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意外发生。
6、甲方有权了解知晓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给有安全隐患的项目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7、甲方需要进行安全检查,需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以防耽误公司工作。
8、《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复印件)。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件及身体证明应真实有效。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安全检查时,乙方不得酒后工作;检查时非正规操作出现意外,一旦造成人身伤害,乙方负全责。
6、检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到位。
7、乙方应按时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不予承担。
8、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服从管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如实向甲方汇报,因乙方瞒报、漏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遵守《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不得违约。乙方应按甲方合理要求既安全合理又规范的进行安全检查(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天严禁作业),服从管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