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现场文明等方面的管理,明确双方责、权、利的关系,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贵阳1.5环工程毛石挡土墙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以及工期、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
2、计价计量方式:工程单价按照实际完成片石混凝土挡墙方量50元/m3计算(单包工、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
3、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乙方只提供劳务,工作内容为(模板支设、模板拆除、毛石混凝土浇筑、脚手架搭设);乙方操作工具(扳手、手锤)自带;甲方提供材料及机械设备(混凝土、模板、钢管、焊条、拉杆及辅助材料等)甲方提供机械设备(挖机、吊车、焊机、角磨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
4、质量要求:乙方施工工艺,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因乙方不合理的施工,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先垫付该施工队的生活费用十天,乙方进场施工十天后,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费用,甲方每月按完成量的80%支付乙方进度款;乙方完成每完成一堵挡墙后,甲方七天内付清乙方工程尾款。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工人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若因乙方疏于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7、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停工;并赔偿乙方停工期间的一起损失;
8、因乙方管理不当给甲方造成极大影响(包括擅自停工、拖延工期、施工质量不合格等),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只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
9、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 日期: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日期: 电话: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