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盛润成密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内容:四号机中排至阳光供热快关门前法兰漏汽
工作地点:四号机12.6米
施工时间:2010年3月31日
带压堵漏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又具有一定风险的专业工作。因甲方不具备从事这项工作的能力,而乙方是电网内知名的专业带压堵漏技术公司,经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合同。
乙方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泄漏情况并负责具体措施的实施。
为了确保工作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落实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归程制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 总则
1.1双方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2双方都要从组织上加强防止违章冒险作业的领导。带压堵漏工作只有在乙方确认泄漏点可以实施带压堵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不得冒险蛮干。甲方任何人不得强求乙方冒险作业。
1.3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约束。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2.1开工前向乙方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工作项目的安全交底。详细介绍系统名称、正常运行参数、堵漏部位、运行采取措施后泄漏部位的汽、水压力、温度等,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2负责调整机组运行工况,将设备系统参数降至乙方确认可以实施带压堵漏的工况。未经乙方现场负责人的许可,不得调整所泄漏系统的运行参数。
2.3监督乙方设专职监护人,甲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协调配合。
2.4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辅助性工程。
2.5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供乙方在日常安全学习中使用:
2.5.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等乙方必须遵照执行的有关规程制度。
2.5.2 有关消防、电力设施保护、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方面的规定。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3.1工作前现场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并确认堵漏工作的可行性,不得冒险蛮干。
3.2工作前现场负责人要组织全体参加作业人员学习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3工作中专职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指导工作人员适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堵漏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甲方有关安全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动火票等制度。
3.5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6履行合同中的其它规定。
四、违章考核
4.1发生由于乙方责任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认定为生产事故的,甲方按有关考核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还保留法律、法规规定的追诉权。
4.2发生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设备异常、障碍,及其它不安全现象等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4.3 甲方有权按《绩效考核》管理标准对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的处罚,对乙方违反治安、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的处罚等,按甲方有关考核标准从工程款中扣除。
4.4发生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造成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5事故的责任认定按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五、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
5.1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都要根据《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5.2视事故的具体情况组织调查组,成员包括甲乙双方的领导、安全监察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3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等需要向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汇报的事故,双方共同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由地方政府主持调查,双方均不得隐瞒事故。
5.4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写事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
5.5如发生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乙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但善后处理由甲方负责。
5.6如发生甲方主要负责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甲方负责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天津盛润成密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