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安全管理是每个家庭的幸福和每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让家长放心,进一步明确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安全管理各自的责任和目标,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齐抓共管理。
校方(班级)的责任和目标:
1、将学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日程,列入常规管理中,班级坚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安全守则、公约》,抓好防范工作,把安全管理的责任和目标落到教职工人头。
3、定期检查,妥善处理校内不安全事端,及时排除学校不安全隐患。
4、对学生中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通知其家长,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学生家长向保险公司争取赔付。
家长的责任和目标:
1、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树立为国教子思想和正确的子女成才观,言行、举止为子女做出榜样。
2、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常规教育,教育子女做到十个“严禁”:(1)严禁子女在校外结交社会朋友,参加非法组织;(2)严禁子女逃学旷课,私自在校外或他人家中住宿;(3)严禁子女身带易燃易爆物品和治安管治刀具;(4)严禁子女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
(5)严禁子女骑单车(自行车、摩托车)上学和拦车、爬车、搭乘无载人执照的车辆;6)严禁子女私拉乱接电线、电器和违犯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纪律和操作规程;(7)严禁子女小偷小摸;(8)严禁子女在家中聚众耍闹,乱吃零食;(9)严禁子女翻越围墙和在不安全的地方如楼顶、阳台、栏杆等处坐、爬、冒险;(10)严禁子女进营业性舞厅、酒吧和电子游戏室观看凶杀、色情影视及书刊。
3、理解学校对子女的教育和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从严教育和管理,发现子女不安全因素时,主动向老师报告,自觉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限期改正违纪行为。
4、对学生因下列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不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其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负,学校只负教育责任:
(1)因打架斗殴造成伤亡;
(2)因爬车、拦车、搭乘无载人执照车或骑车上学回家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伤亡;
(3)因私自下河、塘、堰、沟洗澡溺死;
(4)因在禁止活动的地方冒险、追逐打闹造成的伤亡;
(5)因翻越围墙、不请假私自出校或逃学造成的失踪、伤亡;
(6)因玩弄易燃易爆物品、治安管治刀具或带伤害性游戏造成的伤亡;
(7)因偷盗、赌博或介入非法团伙组织造成的伤亡;
(8)因贪吃零食而中毒或吸烟、饮酒造成的伤亡;
(9)因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电器造成的伤亡;
(10)因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课违反纪律和操作规程造成的伤亡;
上述协议从学生入学至学生毕业出校期内有效。
班级第一责任人(班主任):
学 生(签? 字):
学 生 家 长(签? 字): 马头镇崔店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