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司职员因工作外出办事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职员安全意识、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安全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定期举办安全学习培训,做好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甲方举办的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他人伤害)
3、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做好求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外出工作期间,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地点出行。未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改变出差路线、目的地或外出游玩、探亲等活动。
5、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时,严格按甲方要求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和非客运车辆。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的发生。
7、外出住宿时,遵守宾馆、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外出工作期间应举止文明,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俗民风,避免与客户、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9、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对健康有害的食物、饮料,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止。
2、协议签订范围:凡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签订本协议。
3、一方未按此约定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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