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宁夏天瑞发电有限公司安环部
乙方:
甲方工程项目名称:1#锅炉大修
计划工作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规范大修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工程在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防止发生事故,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 ? 2、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是否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二)认真审查、批准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等。
(三)开工前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特点、环境、危险点、注意事项及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有完整的记录或签名。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除了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外,还必须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并配合实施。
(四)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乙方违反《安规》和有关规定情况时,有权纠正、考核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二、乙方应承担以下安全责任:
(一)负责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各种资质证书,向甲方报送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及其他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技能,并经过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紧急救护法培训,考试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认真编制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
(三)进入甲方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规》、《建规》和电力行业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四)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现场危险点、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要亲自签字备查。凡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一律不得施工作业。
(五)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有检测报告单,并制定使用管理制度。
(六)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合格的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七)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有安全围栏和警告牌,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有隔离设施。
(八)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主动接受并提出整改意见。
(九)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安全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紧急处理并立即报告甲方。
(十)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适宜。
三、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合同价款的1%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甲方指定的整数金额。违章罚款按规定缴纳,如不按规定缴纳将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加倍扣除。如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回剩余安全施工保证金。
四、安全考核
(一)乙方施工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不服从管理,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除甲方罚款100~300元/次外,并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二)乙方应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承担经济处罚。
(三)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或设备,保护好现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2006年10月 18日至2006年11月17日。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