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理:
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06]69号),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作为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积极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作好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保证全面落实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积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保证管辖范围内人员安全教育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四、认真按工艺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工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工艺纪律;
五、认真开展日常性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
六、认真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在管辖范围内不出现安全措施不落实就进行检修作业现象;
七、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八、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
九、积极组织岗位应急演练,落实岗位应急措施;确保车间范围内配备的应急器材和设施完好、有效。
十、按要求上报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十一、加强对车间范围内外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没有与安全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的单位,禁止施工作业。
十二、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本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人员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节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履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定,车间主任接受处罚。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