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自愿参加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我们听从学院的统一安排,并向学院作出以下保证:
1、参加本次活动,已征得家长的同意。
2、不擅自行动,服从队长统一安排,做到有事请假。
3、活动期间,不乱入草丛、树林等,提防鼠蛇。
4、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到海边、水库游泳。
5、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与队长、指导老师及其他成员取得联系并妥善解决。
6、加强物品安全、管理,防止失窃、抢劫。
7、备好应急药品,应对突发性疾病。遇队员受伤、生病时,相应帮助,及时给予治疗,并报告指导老师。
8、保证全体队员无一人随意生火、玩火等。
9、活动期间,保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维护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形象,注重文明礼貌和环境保护。
10、下乡前每位成员均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11、在“三下乡”期间 确需中途离开实践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学校主管部门的同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自己承担。
12、因违反安全条例、制度或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3、活动结束后,及时告知指导老师和服务队所在部门,并及时返家回乡。
本承诺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服务队所在部门、指导老师和服务队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名
服务队名称:
队员(签名):
队 长(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