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领导们、灵新煤矿的全体员工们: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灵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发生职业病,保护员工的健康与权益,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我作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针对国家、地方、神华、神宁集团下发的有关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我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均由矿教育培训科及时组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集中培训贯彻,员工由各单位书记组织三级培训进行培训学习贯彻,实现全员培训。一经培训各单位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对于开展迟缓或不按文件开展职业健康工作的,给予严肃考核外,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和争先评优中。
二、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到位
年初,根据国家、地方、神华、神宁集团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我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由教育培训科进行管理人员培训,各单位组织员工进行三级培训,确保全员受训。最终实现作业现场:我理解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我会自我保护;我学会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我能自我保护;我知道了职业病的严重后果,我要自我保护。
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领导管理机构完善职业健康体系
成立以行政、党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其他矿领导为成员的灵新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成立以安监副总为组长,安管、通风区、监测中心、节能减排办、生产技术科、人力资源科、工会、教育培训科、组选科、办公室以及基层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灵新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管科,全面负责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和具体工作,并由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确保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四、职业健康资金落实到位
年初,将全年职业健康计划资金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资金中,严格按规定列支使用。经营管理科负责检查,分管领导负责监督考核。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下发、使用符合规定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下发和使用。对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关于开展2012年度职业健康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考核。确保我矿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下发及时到位。
总之,我将带领灵新人在新的一年里不断创造煤矿产业新奇迹同时,不断改善煤矿作业环境,使我矿的职业健康管理水平真正实现跨越式发展。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