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以下简称乙方)学生共195人,自2013年9月3日至2013 年9月29日(共27天),分批到长寿脱硫厂(以下简称甲方),进行实习。
一、甲方义务:
1、提供实习、劳动锻炼场所。
2、负责进行入厂矿安全教育。
3、介绍、应聘指导教师和技术指导教师。
4、根据乙方要求组织学术报告和专题讲座。
5、在不违反保密的原则下,可向乙方提供实习、学习资料。
6、学习、劳动锻炼必要的参观,必须在指导教师和师傅指导下进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作业区实习期间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厂规、厂纪及一切规章制度,如有不服从者,甲方有权令其退出实习、劳动锻炼场所,交乙方处理。
2、实习、劳动锻炼时,必须有专人带队,及时做好本队队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不准动用设备进行生产操作;否则,造成生产损失或伤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3、实习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4、实习劳动锻炼人员,在实习、劳动锻炼或参观时,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补充的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一份。
重庆科技学院石油工程学院
2013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