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科:
我作为 (单位名称)的驾驶员,对车号为 车辆的安全行驶负全面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队车辆管理规定,为达到安全行车,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学习并坚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大队《车辆管理规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恪守职业道德,服从交警指挥和大队的管理。
二、按时参加我队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如遇节假日顺延)的交通安全例会。因故不能参加例会的,会后主动到安全管理科,了解并补充学习本次安全例会的安全行车宣传教育内容。
三、鉴于我单位野外工作的特点,针对高原、山区、荒漠及异常恶劣天气气候、特殊地理环境等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自觉加强安全驾车技能和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驾驶技能。
四、做到“九个不”即:1.不开“超速车”;2. 不开“疲劳车”; 3. 不开“冒险车”;4.不开“英雄车”; 5.不开“斗气车”;6.不开“带病车”;7.不酒后驾车; 8.不开未年检车;9. 不将车交与他人驾驶。
五、如发生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报交警、保险公司和大队安全管理科,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且必须七日内将事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管理科。
六、随车携带河北省地矿局驾驶员上岗位。
本人保证认真履行以上承诺的所有事项。承诺期内,我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处罚,若导致车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意接受从严处罚。
承诺期限:2014年 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安全管理科留存一份,承诺人随车携带一份。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