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则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公司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因下列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违规违纪行为,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自愿接受罚款500-2000元;
2、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自愿接受罚款500元;
3、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自愿接受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自愿离职;
4、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并不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自愿接受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自愿离职;
5、在车辆行驶期间,如发生责任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自愿按照集团相关规定承担;
6、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自愿接受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自愿离职;
7、在车辆行驶期间,如GPS车载设备发生损坏,向公司管理部门报修,如不上报,自愿接受罚款500元。经厂家鉴定是人为损坏的,情节严重的自愿离职;
8、盗卖公司财产,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的,自愿接受罚款2000元-20000元,情节严重的自愿离职。
公司签章: 承诺驾驶员: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