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
我作为部门的负责人,对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矿领导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我郑重承诺:
一、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矿井通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保证自己及其他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通防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矿井的通防安全。
二、自觉接受矿各安全生产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责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工队、班组,落实到人。积极监督矿领导是否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三、 认真抓好全员通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三大规程、通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不断完善防护设施设备,定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齐全,认真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六、尊重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鼓励职工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整改建议。
七、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积极配合相
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时整改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
八、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自愿接受矿部的处分、处罚。
承诺部门: 承诺人(签字):
职 务:
二0一三年四月一日
山西华润鸿福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