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是企业安全思想教育第一责任人,在上级组织的监督指导下,对我厂安全生产工作、职工教育和职业健康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规定在我厂及时传达贯彻,并认真执行。
2、协助厂长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多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
3、突出安全生产的地位,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主动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4、支持行政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落实行政安全生产决议,加强对工会、共青团领导,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安全工作。
5、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超前防范意识,提升企业安全预控管理水平。
6、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当出现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时,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7、发生工亡和生产事故时,积极配合厂长进行组织抢救,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组织人员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8、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现场劳动保护检查监督工作。
9、监督、指导群团组织、武装、保卫等职能部室,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10、承诺期间,诚实守信,说到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厂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期限:2014年1月2日--2014年12月31日
厂 长: 党委书记: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