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我厂实际,我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按照上级部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我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各部门的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方案、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3、大力推进我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本质全型洗煤厂。
4、认真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积极督促其它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5、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厂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有效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并及时进行有效控制。
6、加强自我学习,充实自我,克服自己的不足,坚决服从领导安排,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本职工作,让领导放心。
7、在实际工作中,高标准要求自己,吃苦耐劳,身先士卒,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树立新的工作作风。
8、加强安全监督监管力度,加强本质安全管理,结合我厂实际,对我厂安全实行严格检查:(1)严查“三违”;(2)细查隐患;(3)查关心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4)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5)查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考试情况;(6)查各车间的安全活动,班前安全教育和规程学习;(7)查领导下现场巡查情况;
9、管理好安全队伍,以身作则,牢记“安全为天为我厂安全生产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承诺期间,诚实守信,说到做到,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我厂和本部室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期限:2014年1月2日--2014年12月31日
分管副厂长: 安健环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