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专用线(专用铁路)的作业安全,严肃施工纪律,自觉杜绝施工过程中的“黑施工”及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违规、违章施工,作为专用线(专用铁路)方,承诺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08]297号)、《太原北站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太北站技[201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办[2010]288号)及《专用线取送车及与取送车有关的安全协议》的规定,不随意在铁路规定的建筑接近限界内拆移、新建建筑物等。在专用线线路两侧或对专用线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施工时,必须征得车站同意,与车站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中做到“八不准”:
⑴未按规定提报施工申请、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未经车站批准不准施工;
⑵施工组织不到位,未按规定参加车站施工预备会议不准施工;
⑶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未接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或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的准许不准施工;
⑷不准违反相关规定,超前、超量进行施工准备,施工中不准超调度命令许可范围施工,施工结束销点不准继续施工;
⑸施工负责人不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指挥不准施工;
⑹施工中机械、机具、器械及路材路料不准侵限;
⑺施工人员、机械、机具未登记不准占用未封锁的线路上道作业;
⑻不按规定设置防护隔离带、防护信号、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我们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强化专用线(专用铁路)施工安全管理,执行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自觉杜绝“黑施工”。
承诺单位:
承诺人: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