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执行《南宁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13】26号各项管理规定,深刻吸取工程指挥部“9.29”房间专业“三无”(无施工计划、无施工人员培训、无现场防护)机械上路基施工险性行车事故教训,强化营业线施工人员管理,确保施工行车安全、设备安全和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我郑重向工程指挥部承诺如下:
本劳务队施工人员做到:
1、上岗前经过工程指挥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进入工地,戴安全帽,穿防护服,带上岗证。
3、临近营业线(20米内)或路基上施工,不随意穿越线路,不坐卧钢轨休息,来车时及时避让火车,上下班不在铁路上行走,施工工料具不放在侵限位置(距钢轨中心2米内),不短接轨道电路;站内施工不爬车、不钻车、不翻车。
4、在临近营业线(20米范围内)或路基上施工项目,提前3天报告工程指挥部专业副指挥长、作业队长和安质部,在没有安排好现场防护或防护员没有到位时,不擅自进行施工。
5、在临近营业线(20米范围内)或站内动土施工项目,不用机械挖土施工;人工开挖基坑或挖电缆沟时,先行勘察即有地下光电缆径路,确认避开后轻抱轻挖,保证不挖坏挖断光电缆,影响行车造成事故。
6、挖基础基坑施工,按要求做好支护,防止坍塌。
7、保证施工质量,不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施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
本劳务队如违背上述承诺,造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下发施工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或不良行为记录通知书及D类以上等级事故(含D类),自愿接受工程指挥部2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