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鲁能十三间房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鲁能十三间房风电场一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罐釜、壕池、管道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新设立的危化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班组负责人职责
1. 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 负责本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 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 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 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 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点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 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 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惩严明。
11. 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中国能建集团新疆电力建设公司鲁能十三间房项目部
项目部领导:霍志新 班组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