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运自2月4日起至3月15日止。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严格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和营运服务工作,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准点、快捷、方便的乘车条件,我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总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督查。
2、严格执行车辆例行保养制度,认真做好车辆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保持车辆设备以及安全设施完好、整洁,确保性能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
3、积极参加交警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和活动,认真学习安全行车知识,虚心吸取正反面的经验教训。
4、服从领导、服从调度,驾乘密切配合,做到逢站必停、有空让上,对正站牌靠边停直,停稳车开门,关好门起步。
5、保证不酒后驾驶车辆和把车交给未经总公司认可的无关人员驾驶。杜绝驾驶过程中接打手机、吸烟、闲谈、吃零食等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发生。
6、保证在驾驶车辆时携带驾驶证和必要的修车工具。
7、熟练掌握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知识,切实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置能力。
8、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并及时报警,并上报总公司营运安全处,主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善后工作,严禁肇事逃跑或伪造事故现场。
9、牢固树立“心系乘客,真诚付出”的服务理念,驾乘密切配合,为乘客提供文明、周到、热情的服务。
10、认真检查乘客携带物品,严禁易燃易爆易碎等物品上车。
驾驶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