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驾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广大学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车环境,我校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与上墙公示。
三、 每月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教练员安全教学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
四、 每星期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总结一周安全生产工作。
五、 每年按时和在聘教练员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六、 不定期组织教练员进行安全事故及伤员救治演练,提高教练员技能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七、 定期对驾校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八、 保证上岗施教人员均持有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件,坚决不使用无证、无资质人员进行教学活动。
九、 坚持事故上报制度,不谎报、迟报、瞒报。
十、 积极落实道路运输主管部门下发整改文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十一、定期维护教练车,保证教学车辆达到技术标准。不私自改变教练车用途或作为接送学员的后勤车。
十二、如不能做到以上承诺,愿承担相应责任追究。
承诺单位:石渠县牧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人:达杰
2016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