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清楚认识限、禁寄物品对邮件、快件运输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危害性,并已详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 》和《寄递服务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我(单位)承诺交寄的邮件快件内不得夹带下列物品:
(一)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二)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四)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五)容易腐烂的物品;
(六)各种活的动物;
(七)各种货币;
(八)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九)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济处罚外,接受贵公司停止收寄我(单位)交寄邮件、快件,并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承寄企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揽投部存档,一份承寄企业存档,一份交寄企业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