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安全工作方针,杜绝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发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该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总包、监理方安全作业动态。
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保证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方可作业。
4、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
5、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签字确认。对该工程现场 “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及电梯井、连墙件、软隔离、采光井、工字钢、底部二层的硬隔离严禁随意拆移;如果在施工的确要拆移,必须要请示总包安全科、技术科及施工负责人的同意,方可拆除。
6、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已配备消防器材,在动火前必须要向总包单位开好施工动火证。
7、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性。
我代表公司承诺:作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工程安全管理,随时接受监理安全生产检查,如果造成自身及他人安全事故等,本公司自愿承担一切事故责任。
公司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安全生产承诺书本单一式三份,一份送监理单位,一份送总包单位项目部,一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