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本学校食堂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保持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到操作台面、墙面、桌面、食堂内外地面无油渍,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
四、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如食物留样、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登记等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五、向持有证照的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按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并进行分类及时登记,建立台账。
六、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制品。
七、实施餐饮具消毒,使用合格的餐饮具。
八、加工、储存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件调查。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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