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的正当利益,现承诺如下: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和记官网登录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及时做好台帐记录管理工作;
三、保证所经营的产品是从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不经营假冒伪劣和来路不明的产品,每个产品能具备供货方提供的批准证书、检验报告、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均指加盖红印章的复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并将许可证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体检、培训上岗制度;
六、经营场所内做到规范广告宣传,对所经营的产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七、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保健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八、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监管和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均为本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违反承诺,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一式两份,承诺单位(人)和行政执法部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