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47、48、49、50、51号令)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为进一步明确落实本企业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减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特向你们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企业相应的法律义务,确保完成《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告知书》明确的九项重点工作。
二、全面、准确、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所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将及时变更申报。正确辨识生产过程中存在(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充分掌握物质的危险、危害特征,有效落实相关职业安全健康预防要求。
三、保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预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定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保证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安全健康标准要求。规范开展职业危害接触职工的健康监护工作。
四、切实做好本单位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书面如实告知职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告知,预防措施和待遇等,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专项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五、严格执行国家劳保规定,配发预防用品,并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人身安全;
六、设置职业安全健康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危害告知卡、警示标识、警戒线;
七、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三年进行一次现状评价;
八、如发生损害劳动者生命健康的职业危害事故,愿承担停产整顿、停止相关生产工艺设备生产直至关闭等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决定的相关责任。
九、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并配合你局对我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监督检查。
监管单位:
承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