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网点的许可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公章):
为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整体服务质量,现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及《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开展日常工作。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定期检查本网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确保生产作业场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的监控设备和防盗设备,加强场地用电等安全管理。保持经营作业现场秩序,遵守当地治安、物业、城管等相关规定。
三、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在收寄过程中,提示用户按规定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检查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并核对寄递详情单内容;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或发现用户寄递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的,拒绝收寄。
四、强化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管理。组织网点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封闭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不将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五、加强快递安全生产的培训和教育。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培训、教育。加大安全设备、设施和劳保用品投入,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和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装备,保障收寄物品和从业人员安全。
六、做好灾害天气安全防范工作。针对雷电、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做好人身和快件安全的隐患排查,杜绝违章作业。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防御工作,保障人员和快件安全。
七、积极配合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配合邮政管理、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为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做好协助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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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