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消防主管部门获悉,目前全市16个区县已与消防部门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尽最大努力确保辖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努力防控和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责任书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每季度分析一次本地区的消防安全状况,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组织安监、建设、交通、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以施工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交通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居民社区和农村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监护。全国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和人口超过5万或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的建制镇,年内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加强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建设,形成三级火灾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