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抓好学生在校安全管理工作,特与各位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必须经常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
安全防范措施,减少至杜绝班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常利用夕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学生安全须知》、《中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利用黑板报、学生自办安全小报等形式对学生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教学计划,做到教育内容有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教育学生遵守校纪班规,杜绝打架斗殴、追逐打闹、上下楼梯拥挤等不安全因素。参加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常对班级内的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桌椅、门窗损坏,电线裸露等安全隐患应及时维修或上报后勤部门,让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6、强化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班主任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促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督促学生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未到校上课的原因,在班主任手册上做好记录,并向学校有关领导汇报。
8、协同其它科任教师共同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应通知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的隐患。
9、班主任对本班发生的安全事件,应实行报告制度,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妥善处理,控制事态的发展。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10、本责任书以学年为限,中间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履行责任书更换手续。对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及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将作为对班主任年度考核和评优的依据之一。
分管校长: 班主任(责任人):
镇巴县赤北初级中学
2008年 5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