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依据省、市建筑生产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由公司与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文明预控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目标管理:
1、无伤亡、重伤事故。
2、轻伤率控制在0.3‰以内。
3、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急性中毒事故。
4、争创市安全文明工地。
5、施工用电100%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规范配电箱。
6、淘汰老式井架,使用新型标准井架。杜绝安全防护的伪劣产品使用。
7、工地施工安全防护达100%、优良率达85%以上。
二、责任要求:
1、专(兼)职安全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与公司签订单项工程风险承包合同中应明确有关安全责任。
3、经常组织班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积极落实做好各项目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隐患整改处理。做到“三定一回头”原则并有相关检查记录。
4、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有考核、有奖罚。
5、协助安全员做好各项目工程员工三级教育率达100%、换岗率达100%。
6、发生事故不隐瞒,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7、当安全和施工进度发生矛盾,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严禁盲目蛮干、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8、加强本部项目部人员的领导教育,宣传治安条例,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服务于公司安全部人员工作,执行各级、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公司: 项目部: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