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对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的要求,在学校内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年级组与你签订如下责任书:
1、 班主任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责。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常识,掌握一些安全基本技能,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
2、班主任要认真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要把交通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结合实际,利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搞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告别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每月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每次活动要有记录。
3、开展形式多种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法规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4、切实做好消防、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等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对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重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学生到校后,发现缺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处理。学生未经班主任同意(签发出门证),不得出校门,任何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安排学生外出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家长联系。
6、教师要耐心教育学生,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是经反映造成影响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7、凡在校内发生偶发性意外事件,班主任或当事人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家长、年级组长及学校有关领导。
8、按要求做好各项活动记录,按时上交各种文字材料。
9、依据“石塘湾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年末对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10、班主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如因教育措施不当或工作失职导致本班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班主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为一学期。
年级组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