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矿各种事故为“零”。根据上级文件、《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拟定矿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矿长是煤矿企业行政、安全工作、生产调配的管理者,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下属各工作岗位进行层层签定责任书并负领导责任,对全矿改善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二、组织、领导全矿职工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法律条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全面提高本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思想的改变。
三、接受新思想,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每月按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生产计划会议,总结各段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范于未然,把事故的事后处理变为事故的事前预防,力争安全为“0”的目标。
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各岗位责任制,做到人尽其责,物尽其用,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办事。
六、完善用工手续,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关心职工生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
七、搞好财务监督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监督财务执行,加强经营、策略的管理实施,提高经济效益,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完善自我,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单产水平。
九、深入基层,善于分析研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及人事问题。
十、其余的严格按《朝阳煤矿矿领导管理办法》和承诺执行。
十一、违反上述各条,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因未履行好职责造成重大事故发生,依照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朝阳煤矿公章:
法人代表: 矿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