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水电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各部门及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出现问题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特与你签定以下安全责任:
1、水电管理由学校校长负总责,学校水电工具体负责管理。水电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水电路,检查水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水用电。
2、水电工要经常巡视学校水电设施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拖延时间,不得影响教育教学工作。水电工是学校水电安全的责任人。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规范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禁乱搭乱接,确保消防安全,否则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3、水电管理员对水电气线路,电源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4、不准师生员工和家属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包括教室、寝室、办公室、路灯)。若师生员工确因学习、工作、生活急需,要另行接线安灯,先请求有关领导,经其同意后,由学校水电工统一安装。如需安装用气设施,应由天然气公司统一安装。
5、督促各类人员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家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人员负责所有的责任。
6、不得出现不安全事故,水电管理员有责任对水电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报告,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水电管理员一份
安全目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签字):
安全目标负责人(第三责任人签字)
岳池县高升小学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