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店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制,切实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政府内部稳定和良好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每名干部是本人办公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责任。
一、全年安全工作目标
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因工作失职或个人疏忽造成火灾、电力安全、盗窃案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发生泄密案、事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集会、聚众闹事等活动。
二、安全目标管理要求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指令。
2、熟悉各种消防、安全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要妥善保管文件、文稿、K保钥匙,微机应设置开机、登陆密码防止泄密。
4、各种文件、文稿等不得携带回家和与工作无关场所,公共场所不谈论政府机密。
5、离开办公室或住房必须关闭电器、电源、天然气,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用气用电引发的火灾和盗窃案件发生。
6、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存放食品。
7、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和不受敌对侵害。
8、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违者一切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责。
9、有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内见到陌生人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10、严禁私下乱接电源、天然气,严禁私自使用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11、在办公区域、住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点部位不经安办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不准动用明火进行施工。
三、考核
用年终绩效工资的20%进行考核,其中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占80%,年终考核占20%。完成全年安全目标,按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兑现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或实行一票否决。
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店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