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道路交通监管秩序,预防和减少我乡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制定“三长”责任制要求,特与学校校长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一把手为是本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本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全校教师和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全面负责。
二、学校校长要在全校范围内牵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和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知识。抓好源头管理,定期召集本校机动车驾驶人和各班班主任召开交通安全会议,并将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学习列入教学计划。
三、积极开展道路交通“五劝”工作,特别是劝阻学校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现象的发生。
四、每月对本校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摸底排查,填写登记表上报乡安监站和乡交通协管中队,建立并更新机动车、驾驶人台帐。
五、及时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及时反馈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发现并排除辖区内交通安全隐患。
六、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交通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