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开源商务文化区项目施工的正常运行秩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经双方协商,特签署本责任书:
1、进场工作前施工单位总负责人须持施工单位证明及施工人员名单,填写外来施工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用工部门审核后并报甲方备案。
2、施工单位不得聘用具有犯罪前科及犯罪嫌疑人员从事施工工作。
3、施工单位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遵守各项施工规章制度,严密封闭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项目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4、施工人员在工程作业区域工作,需佩挂工号牌,并服从甲方安全人员检查,对无故不戴证者或使用他人证件者,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视情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违者罚款50元/次。
5、施工工地禁止非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6、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7、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施工时,应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严禁私拉乱接、擅自使用明火、电炉进行作业、取暖。如因工作需要,要使用氧割、氧焊、电焊等明火设备,必须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同意,由甲方指定地点并派专人管理施工,同时,必须由合格的持证人员操作,要求绝对保证安全,违者罚款2000元/次。
8、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作业、休息时,要注意防火、防电,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0元/次。
9、在施工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保证周围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与消防通道的畅通。
10、对施工单位带入施工区域的工具、用材等物资设备和工程剩余物资,在工程完工时,应持用工部门证明到甲方开具出门证,经甲方相关人员检验后方可放行。
11、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各施工负责人应承担对他们的监管责任,若因施工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财产损失或责任事故的,甲方据情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12、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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