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禁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监察工作。
2、负责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
3、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掌握隐患治理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组织隐患治理项目工程验收和评价工作。
5、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
6、负责职工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考核和管理。
7、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要求。
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9、负责审查、配备合适的防毒器材用品,定期检查监督防毒用品及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负责编制和上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督促检查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12、负责编制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投保计划。
13、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调查,组织职业病危害隐患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监测并按要求指导有关单位设立警示标志牌。
14、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技术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科学安全管理方法。
1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经济活动分析。
16、负责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职工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7负责对全厂“三废”、噪声及环境大气的监控分析工作。
安全环保部科长签字: 总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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