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合同段安全施工,按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人为本,依据《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本人为本施工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保证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对伤亡事故的发生负全责。
二、我施工队保证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不违规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有故意或过失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玩忽职守、工作不作为的行为,造成机械设备工具损坏、材料浪费及安全责任事故,我愿承担相应责任。
三、经常检查本队和自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定期对安全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保证设施设备安全正常使用。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把各类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要求戴安全帽、系帽带、戴防护手套、穿工作服。电工和电焊工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爆破作业时切实遵守公安机关民爆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爆破物品不外借、不外流、不丢失、不损坏。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和处理。
五、遵守项目经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负责人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不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遵守劳动纪律,有事请假,事后销假。不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或空岗,圆满完成生产任务计划目标。
六、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遵纪守法,管理好本班组职工及个人,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出现治安和刑事案件。
七、要时刻保持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及使用电器,不到河沟池塘内洗澡,不搭乘工程用机械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车辆,严禁将车辆擅自转给他人驾驶。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无事故。
八、此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自存档。
九、奖励与处罚按项目经理部相关规定执行。
LJ-11项目经理部 责任单位:
安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二O一三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