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南京经理部地铁二号线TA08标
乙方:
为认真落实南京经理部个人保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一条 安全生产指标
一、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二、无轻伤以上事故。
第二条 班、组责任(甲方)
一、班、组(甲方)代表班、组内职工(乙方)向项目队安全生产负责。
二、班、组(甲方)每日上班前坚持向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讲话,工作:定人定岗;安全:定人定责。个人与个人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互相帮助。
三、班、组是最基本的生产单位,是一个团结的整体,要根据工序作业的要求、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要执行项目队制订的有关安全措施,要群策群力,杜绝违章指挥和野蛮作业、违章操作的作风,确保安全生产。
四、班、组内如发现不听指挥,工作散漫、野蛮操作和屡教不改的人,要坚决予以辞退。发现事故隐患要进行分析处理,以确保班、组保项目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目标的目标。
五、要求班组内成员定期进行体检,同时不能安排患身体健康禁忌症的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第三条 职工个人(乙方)
一、积极参加经理部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规,自觉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掌握本工种作业技能,做到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服从班、组长的指挥和分配,工作中保护自己的安全,也要保证周围同志的安全。
三、工作中做到坚守岗位,积极主动地工作,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制度。
四、工作中违反了安全生产规程,造成工作失误、损失,本人愿意接受处理。
五、定期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史,无现场施工行业所禁止的身体健康禁忌症。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本人离开工地后失效(临时请假或短暂性休假除外)。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名
200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