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消除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状。 1、定期参加当地交管部门组织的各项交通安全活动。 2、加强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杜绝驾驶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3、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杜绝无证、无照、假牌、假证、酒后或醉酒、疲劳驾驶车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5、一年内被累计记满12分以上或者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将取消其驾驶资格,到交警部门参加培训及考试消除记分后方可驾车上路行驶。 重点驾驶人: 管辖交警中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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