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XX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零”目标。
二、 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即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业主与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开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
6、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7、甲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4、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乙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具有安全保障措施,并派员监督。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安全员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安全员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7、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9、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人进行施工作业。
10、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1、乙方作业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现场负责人、安全等相关人员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乙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乙方的工作。
12、乙方必须按协议对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购买保险,保险生效后方可上岗,保险的单据必须每月递交甲方办公室存档。
五、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六、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