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伤亡事故和伤亡人数,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1、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2.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4.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5.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6.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管片人员)签字:
施工企业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