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提高井下一线职工安全自保能力,有效遏止煤矿职工的伤亡事故。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地测防治水技术员)的责任及权力:
1、乙方自愿到甲方所负责的科室从事地测防治水技术工作,并服从甲方管理,认真执行甲方所制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煤矿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不三违作业。
3、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岗前培训等专业知识教育,不断强化个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雨靴、矿帽、矿灯、自救器、手套、毛巾)必须携带齐全,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利用“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甲方(科长)的义务及权利
1、为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及专业技术培训提供培训器材及场所,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有权检查、监督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同时有权对执行情况进行处罚或奖励。
4、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处罚。
三、本责任书从2011年3月5日起执行。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单位存档一份。
甲方:(签艾工的名字) 乙方 :
科兴煤炭公司榆树泉煤矿生产技术科
2011年 3月 5日